各设区市水利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: 现将水利部《关于做好2018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》(水建管〔2018〕65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。结合我省实际,我厅就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 一、在建水库工程应同时按《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度在建水库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》(闽水建管〔2018〕15号)要求,做好度汛方案审批、报备工作。 二、其他在建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部通知要求做好安全度汛相关工作。 三、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应同时将度汛方案、组织机构及措施落实情况报送我厅及部建管司。
福建省水利厅 2018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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